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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centives

獎勵補助


臺北市政府制定「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提供企業獎勵補助,最大的特點在於不限業別,只要是臺北市的中小企業,其投資案具有創意、特色或發展潛力者,均可提出申請,無資本額門檻限制,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用、勞工薪資補貼費用、房屋稅及地價稅、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、融資利息補貼及承租市有房地優惠等,獎勵最高5,000萬元外,為鼓勵產業技術創新研發,首創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提供企業研發經費補助,每案最高500萬元;另外品牌建立補助每案最高500萬元、創新育成補助每案最高300萬元、創業補助每案最高100萬元,另對於較具競爭力之策略性產業,適度給予獎勵,以發展關鍵產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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